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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时他已经把nV子的名字刮掉了,正摩拳擦掌准备重新写一个,见我拿笔来,立马上前接过,煞有介事地指挥我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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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他是真的醉了,也就不和他计较,磨好了墨,他便提笔去沾墨汁。
正要落笔,他突然停住,抬头怔怔地问我:“你的挽是哪个挽?”
我愣了一下,鄙夷地道:“挽留的挽。”
“噢。”他埋头去写。
常听人说他多么才华横溢,可与他接触时,除了听他在床榻上y诗不断,还真没什么地方T现得出才气的。
今日我才是第一次见识到,他身为文人高雅的一面。
那字,是真的好看。
我瞧着那端秀清新的三个字,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还能这样x1引人。
“好啦!”他大功告成一般。
不过紧接着又陷入一阵忧思,还不等我好奇去问,突然抬手狠狠咬了口拇指,然后摁在婚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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