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罢了。”苏连城赌气似的挥开绿袖的手,自己将眼泪抹掉。以前别人叫他苏二少是恭维,现在别人叫他苏二少,那是莫大的讽刺!他苏连城如今算是潦倒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哪里忍得别人这番嘲笑他。
绿袖自知理亏也便由着他推开自己的手,站在一边不再多说什么。
苏连城最后还是将那些清粥小菜给吃了,他想着再耍脾气也不能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稍稍适应了身体的不适,苏连城扶着腰走出了偏房。
外头虽已入了冬,但好在没有刮风,太阳照在身上,还有些暖洋洋的。苏连城斜靠在走廊的柱子上,晒着日光,开始琢磨自己今后的日子。
想要以前一样风风光光地当大爷那是不可能的了,就像绿袖说的,如今自己是个家奴,还是专供暖床的那种,说穿了便是娈童男宠。想当初自己也隔三差五去勾栏院消遣的,现在自己成了个被消遣的,想想就觉得委屈。
可不是嘛,士可杀,不可辱!小爷我一定得想想法子,逃出这沈墨大混蛋的魔爪。
据说是城外的一家分号出了差错,沈墨那天并没有回来,直接赶去了城外,派人传话回来,说是要过几日才能回来。
苏连城知道后别提有多开心了,这意味着自己最近几日不用受那对头的□,也有时间来想想对策。首先,他能想到的,便是逃出这沈家大院。
其实说实话,除了逼他做那档子事,沈墨待他也不算太坏。给他穿的是绸缎,伙食也不算差,平日里也不用他做什么活,比起府里的小厮,他倒像是个小主。从绿袖那儿打听了一些关于沈家的事,原来这沈家也不是一直都这么富裕的。话说沈家老爷本是个做官的,官当的不大,也没有做过什么贪污腐败的事来,仕途平平,每年的俸禄只不过是养家糊口。后来沈家大小姐,也就是沈墨的姐姐,据说长着倾城之貌,竟被皇城里的宁王爷给看上了,讨去做了王妃。后来沈老爷那官做着没意思,就弃官从商,开了绸缎庄做起了生意。有了女儿的照应,许多皇亲国戚的衣物都是在沈家的绸缎庄里置办的,生意越做越大,最后竟还做到皇宫里去了。于是沈家遍在各地都开了分号,光这泾城里就开了四五家,渐渐地也就成了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直到前两年沈老爷寿终就寝了,所有的生意都归到了沈墨的名下,偌大的沈府也就剩他一人了。那年沈墨不过二十岁,便扛下了所有的生意,想如今沈家绸缎庄依旧搞得风声水起,这沈墨倒也是个人物。
想想自己如今也是十九岁的人了,苏连城这才发觉自己确实没用,从小就被家里人娇纵溺爱,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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