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力地扒开遮掩了身材的碍事外套,鼻子顶在林西维x口的毛衣上使劲儿嗅着,呼x1着那里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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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我就看一下,看一下就走了......不会坏事,不会坏事!”
那两只手自然而然地m0到了林西维的腰间,没能成功伸进衣服里。他便径直去找林西维扎进K腰的保暖内衣,要将它纠扯出来。
林西维自由的那只手,握住了自己藏在小臂内侧的签字笔,这是他先前为了以防万一的准备。
笔帽取下来盖在尾塞上,倒g在毛衣孔隙,只要一扯就能将签字笔从笔帽上拔下来,用作伤人的武器。
也就是,由报警人的见义勇为转变为受害者的正当防卫,的准备。
只是现在,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就在他的一念之间。
能够成功反击的只有两个部位:lU0露在衣服外面的,犯人的手,以及犯人的脖子。
圆珠笔扎在手上的疼痛更可能激怒犯人而不是得救,但扎脖子则很有可能在黑暗中割断犯人的大动脉。
如果在遭遇侵犯的时候防卫过当,致人身亡......他会上法庭......即使最后无罪,他的人生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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