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时分,屋内闭着窗帘,看不出白天黑夜。半隔断墙的另一侧没有平常的打字翻书声,看来室友已经赶飞机去。他下床,伸手拉开两张床间的挂帘,探头过去看了两眼,私人用品也收拾干净,不留什么余迹了。习惯性去摸摆在桌上的手机,想看看时间,不过清早,国内时间夜间十二点多,屏幕上有两条未读,他的视线朦胧得看不清那上面的字,手指还未点开来看,却就先顿住,余光见到桌上有张纸,看似是室友平时打草稿写笔记用的那种,拿过来看时,发现是封信。字迹缭乱到几乎认不出,看起来写得很急,他犹豫了一下,把手机扣在桌面上,决定先读这封狂草的信。
【阿Ben:
我走了!读完书,还是喜欢回家里,亲戚朋友多,虽然有得烦,起码不孤单。】
他忍不住笑了一下,几乎想象到写信的人说这话时的语气。手机在桌上震了一下,有新消息进来,他没有动,仍继续往下看。
【以前未写过这种肉麻东西,希望你看完不记得也好,只是我想写,就写了。昨晚你夜归,洗漱完卧在床上,被子掩住一半脸,头发睡到乱翘,那样子真像只小流浪,静静的很招人怜吻,你知道吗?同你做室友两年,真要憋到我死了才算完,好彩我是新世代的文明人,还讲讲道德,否则一定要趁黑亲你一下,在脸蛋上就够,毕竟你嘴唇的吻还有要留给的“他”。
如果我无猜错,我们应是同类吧!虽然你从来未跟我提过,但似我们这类人,常常都很敏感,有一只灵感放大十倍的狗鼻子,一闻一个准。
前天见你通电话,对着个屏幕眼睛弯弯,笑起来真靓,简直叫人眼目清新,你知道我们上次去那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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