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数据库,量太大了,排查需要时间。”
他拖了一把椅子坐到我身边,推心置腹地说:“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事儿惹到人家了?”
我感觉自己比窦娥她妈还冤:“我上辈子都不认识他,而且看他那范儿,我得多少辈子加起来才能混到那个层面上去得罪他啊!”
摩根不同意:“那可不见得,有时候你被毛毛虫咬了一口,也会气得要烧掉整片松树林以出一口恶气,麻烦这种东西不长眼睛的。”
我被他这番话憋死了。读书人就是特别讨厌,随便讲个道理都用比喻,我光顾着想那个比喻有多带感,就忘记怎么反驳了。
但摩根还是很仗义的。第一,厮混得久了还是有感情;第二,约伯弄来卖的酒向来都不靠谱,没有我在那儿看着,天天都会有人酒精中毒,摩根可治不过来。
他问我:“就算把这人揪出来了,你也不能报警,你觉着,这事儿会怎么发展下去?”
我想起那支被裁成一串口哨糖的限量版钢笔和彻底粉身碎骨的拉菲,打了个寒噤。横的怕硬的,硬的怕邪门的,斯百德那个人,把他拍扁了,就能在百科全书里面加一条“邪了门了”。
“钢笔?拉菲?”
摩根细长的手指在桌面上弹啊弹,目光炯炯地望着我:“他怎么跟你赌的?”
“给钱。让我猜哪样东西贵,猜对了就给我钱。”
“赌注多大?”
“上次一千,这次就直接一万了。”
“他给你?”
“嗯,我猜对了,就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