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已经是晚上了,我回来的主要目的是探亲,但结果第一件事是跑去了十号酒馆。一如既往地热闹,一如既往都是些熟人。摩根坐在他惯常坐的地方喝爱尔兰威士忌,而酒吧后面坐着的是木三,他又要当酒保又要当厨师,想必心情很不好,所以大马金刀杀气腾腾,黑着一张脸瞪着所有人。大家买酒的时候,采取的都是穿越敌人机枪扫射带的姿势,高举双手,点头哈腰地过去,把钱放在吧台上温柔地向前推、推、推,一边目不转睛地观察木三的脸色,对视半晌之后,木三气呼呼地抓过钱往柜台里一丢,接着粗鲁地把人家要的酒丢到安全地带,大家这才松口气。很多时候,木三发出来的不是酒,而是大力金刚掌,拍得酒客腾空飞出数米,轰隆一声摔回自己的座位上,更糟糕的则是钱收了,人家得到的却是酒瓶,还被直接丢在头上,受伤的还没来得及呻吟,摩根已经惨叫一声,过来履行自己抢险救灾擦屁股的天职。谁也没法预测木三到底会有什么反应。
我没有冒险去买酒,只是坐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这种热闹。摩根终于有空过来搭理我——或者说搭理他的试验品,上来招呼都没打一个,首先望闻问切整套,又掏出听筒上下听,还非要我咬着牙被他里外摸了一遍。他还没爽够,起身就要拖着我回他的迷你私家医院再做个全身检查,说要看看那个药的残留效果和代谢情况怎么样。我抱着酒馆的门宁死不从,从隔壁桌子上抢了一杯酒一口气灌完,就从十号酒馆跑了。
小铃铛的家就在我家隔壁,平常这么晚她早该睡了。我摸到门边一望,里面居然还灯火通明,这就好办了,我掏出钥匙开门进去,直接闯到门厅里嚷嚷:“小铃铛,小铃铛,给我捏捏腿嘿,我回来了!”
然后我就一怔。
这门厅看着不对啊,这是哪儿啊?
一水白和卡其色的家具,看着都是死贵的实木,简单几样,但摆得很好看。我晃了晃头,发现房子格局构造没变,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破房子——但是“破”那个形容词,已经随着黄河之水一去不复返了。
门厅正中的单手沙发上,小铃铛乱发蓬头,穿着皱巴巴的睡衣盘腿坐着,膝盖上摆了老大一张毛巾,湿漉漉的,可能刚洗了头还没擦干。她这会儿就愣愣地看着我,跟见了鬼一样。
我想起冥王说他们投资给小铃铛创业,装修房子莫非也是投资的一部分吗?挺好,改善创业者的生存环境,那是根本性的问题啊。我刚想表扬一下冥王,小铃铛突然尖叫起来,那个音量要是拿去上选秀节目,能作为声波武器当场击毙评委。
我赶紧捂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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