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起来冰冰的很舒适,现在沾上了恋人的温度,也是温热的。他手指好看,白皙细长得像是用象牙雕刻而成的。
忽然,有什么更冷的东西套上无名指,任语放下菜转身,才发觉手指上多了一个闪亮的银环,竟是枚戒指。
他愣住了,身体僵直又觉得很暖,不知名的温暖情愫自手指被箍住的地方延展,那股暖流冲上来,刺激得他鼻子和眼睛都发酸。
“怎么哭了啊?不愿意吗?”陆元岑换个姿势让他手心朝上,掏出另一枚戒指放在人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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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枚戒指除了大小之外一模一样,打磨得发亮的银环上嵌着一颗钻石,圆环内圈是两个人名字的缩写拼在一起,就是十分简单朴素的款式。
任语摩挲着戒指表面,心里是越看越喜欢,声音带着点沙哑,抱怨道:“求婚也没有,还选了个我在做菜的时候,也没问我愿不愿意,你就给我戴上了。陆元岑你怎么这么自恋啊,谁要跟你结婚了?”
陆元岑笑起来,吻掉人眼角的泪水,觉着他口是心非的样子也可爱,玩笑问说:“你不愿意吗,那我就摘下来?”
说着就要去摘戒指。
“别摘!”任语赶忙护住,瞪了他一眼,“你也把手伸出来。”
陆元岑乖乖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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