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优秀的能力、俊逸的外表、聪慧的头脑,也给了他生理上的缺陷。
他天生如此,心里总有股火,燃烧着他,小时候还好,越大那股火烧的越旺,越难以控制。
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毛病,是在十岁时,差点用石头打断了一只流浪猫的腿。他只记得那个时候脑子里一片空白,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爽感,回过神来时,那只被他绑起来的毛茸茸的小家伙已经满身是血了。
这之后他就有意克制,他受到的教育、他心中道德的那杆秤,不允许他做出伤害别人的事。他救了那只猫,养在家里,一直到它老死,没让它再受过一点伤害。
但越克制,越压抑,他本身就越痛苦。他来到阿瓦达尼亚,用成堆的工作麻痹自己,头几年成果显着,后来效果开始减弱。
他曾想尝试些花样的玩法,在阿瓦达尼亚,他的那些“朋友”能为他提供各种各样的对象,alpha、beta、omage;男性、女性;乖巧的、清冷的、倔强的;甜美的、纤细的、健壮的;玩残或是玩死都不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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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周绍昱吐了,冲出那栋建筑,在路边就吐了。那些三不管的地带,他没法要求当地人,却绝对不能忍受自己加入他们。
但是当他回到家,他的身体、他的内心却真的蠢蠢欲动了起来,意识到这点时,他出了一身冰凉的冷汗。
在那个雨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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