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李微的徒弟。
他心里冷哼一声,真没见识。
哥们也是腥风血雨里摸爬滚打,层层选□□的好吧?第一又怎样,能差多少?我倒要看看你能教我什么。于是认脸的时候,他不卑不亢地一下推开门:前辈好。
嘴上说着谦辞,语气却戒备而张扬。
李微闻声抬眼。
嗯,你好。他几乎是立刻就冲他谦和而温雅地笑了。
葫芦:……
我日,大帅哥。
上一秒还自视甚高的冷酷杀手葫芦,下一秒被李微温暖的笑融化了一个角。
没想到,居然不是装逼犯。
哇,这些都是他研发的?
靠,上次小黑屋第一是他?
一个月后,在众人嫌弃的目光,一个屁颠屁颠的小跟班诞生了。
师傅,今天吃点什么?
师傅,新的白大褂帮你买好了!
师傅……
直到有一天,李微和他语重心长地说,我常常怀念你在初见时的高冷和拘谨。
第一名的超神比他想象的还可怕。研发新药的工作人员数不胜数,但大都只是执行提案和假想,真正的技术80%都来自他师傅为首的上级人员。李微似乎特别完美,业务强悍就算了,还健谈,不高调,不出头,每一个表情都恰到好处,每一句寒暄都让你觉得舒服,连嘴角的弧度都像是精心设计好了似的,什么都好——
但就是没有人味儿。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他没有爱好。发型理发师剪什么就是什么,吃饭也雨露均沾,永远不会多偏向哪个食材一口。人家叱咤风云的前辈,都有点个人特色,开膛手杰克,罗斯托屠夫,自己业界内传出去,也有个名号不是。可李微杀人没有定数,仿佛是手边有什么就用什么,也不觉得这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情;对杀戮更没什么执念,从来没杀过目标之外的人,就算是没长眼惹了他,他也看都懒得看一眼。
可他刚刚发现他错了。错得彻头彻尾。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
李微只是看见一个一看就是伪装的眼镜店员往一个顾客水里下毒,转头就把他在厕所里杀了。
那手段,颇有前面提到的几位前辈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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