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叫回来的钱妈妈拆了食盒,将精致的菜肴一一摆在桌面上。
一碟清蒸鲈鱼,一碟八宝鸭,一份乌鸡山药汤伴两个小菜,米饭是放置在木桶里,连带着筷子和碗放在一叠,寨子里大抵都是一起吃的规矩,这四菜一汤,配一碗米饭,四个人吃,怕是吃不完的。
“这饭闻着好香,不比京城里的厨子差。”蒺藜年纪最小,性子跳脱些,知晓公子不欲再提方才的事,改口说起午食的事。
“正是呢。”钱妈妈也感叹,原以为公子入了土匪窝,不说要嫁个肥头大耳的土匪大王,连饭菜估计都入不得口,旁人不晓,她这位伺候公子长大的妈妈还能不知道公子是最最挑食,昨夜见那土匪喂公子吃菜,她害怕公子因为挑嘴不肯吃要惹了那大王不高兴呢。
幸好幸好。
“你们也坐,既然入乡,自当随俗,若是还讲究京城那套规矩,恐怕寨子里的人以为我在摆架子。”秦绥之待身边的人一向好,只是京城里头,哪里不讲规矩,不要说下人和主子一同在桌上吃,就是嫁了人,做了正室,遇上脾气不好的婆婆还得站在一旁伺候着吃饭。
“委屈公子了。”蒺藜说着眼框又泛红。
“没什么委屈,若非周肆救下我等,别说眼下的饭菜,连尸身在何处都不一定。”秦绥之非是忘恩负义之辈,周肆救他的恩情他记着。
“公子这话难不成是甘心做那土匪头子的夫郞不成?”蒺藜瞪大眼睛,虽然周大王是长的不错,可行事粗俗,两人站在一块,不至于说不配,却也有几分格格不入。
他家公子最最看不上话本子那套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怎么这会遇上,转了心思不成。
秦绥之面上并无一般哥儿谈及嫁娶时的羞涩,反像是看破红尘的身外客,“若是救命之恩都当以身相许,只怕我要嫁几个夫君才是。”
且不提他,周肆也并无娶他的意思,留他在山寨,除了放他离开可能会招致朝廷报复外,一定还有别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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