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
“沧桑人生,挣够钱快点跑路吧。”丁思雯感慨一番,忽然啊了声,举动诠释了激动不已的状态,指着她后面的人说:“我去,大帅哥。”
“怎么了?”黎妍不知道她在指谁,回头看去,亦为后座青年的美而撼动。眸色随之一亮,赞叹道:“真好看。”
青年是捉摸不定的,半面阳光,半面忧郁,对着气质多变的人总会感到茫然,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却是值得远远望去的幻影。眼睛仿若贝加尔湖冰,苍蓝之下,仿佛能将那些历经风雨、被光阴冲刷掉的记忆唤醒。偶遇的对视就像是他们曾经有过约定般,可惜那些已然湮没的疑问,已然无从回答。
泛着金光的淡棕卷毛,柔和秀气的五官,oversize的西装,项链、戒指等配饰不乏时尚单品,穿着很潮流,同时还很得体,兼具优雅和时尚。
遇见的心情是复杂的。西方人喜欢用Narcissus和水仙花的典故用来形容人之自恋,可是这样的美丽,自恋又有何妨。
许是她的目光太灼热,他平静如水地望向她,以一种很寻常的方式。餐厅昏暗的光线笼罩着他,瞳孔的蓝更为明显,冷光勾勒出美丽的轮廓,添上迷离诡谲的色彩。
她清楚地看见他轻轻笑了,跟对面的人交流了两句,然后起身离去。过程行云流水,不掺一丝感情。
思雯敲敲桌子,“黎!妍!你这才叫望眼欲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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