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里祖传的杀猪刀抹了自己的脖子。屈鹤不是没有见过受,只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受。
越子居好歹也是前前前前科的状元郎,怎么养出的儿子这么不成体统?! 那脸皮,刀枪不入,要是长点,都能直接去当京城的城墙了!
这件事情其实不能怪越子居,因为越子居养出这样的儿子实在是无心之失。自古文章风流,越子居既写的一手好文章,又是个卧花眠柳的风流主儿,以前为了追京城第一名妓刘苏儿,每日都写一首情诗请人送去。
这样送情诗送了半年,最后心高气傲的刘苏儿被越子居一句如今已经名传千古的情诗感动,嫁入越家,做了他的第七房姨太太,也就是越茗的七妈。
这句情诗现摘录如下
红豆红豆大红豆,想你想你最想你。
越茗耳熏目染,他的大妈二妈三妈一直到他自己的娘,讲的都是当年他老子用的什么手段,说的什么甜言蜜语把她们弄到手的,越茗在不知不觉间就将风尘游戏的规则全部摸了一个遍,并且以他老子为榜样,按照目前满城相好的局势来看,真应了那句诗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越茗的风骚早已经是名动京师,甚至声播海外了。
之前有个西域来的商人,听说了越茗京城绝受的美名,特地来找他共度春宵。越茗当即一笑……后面的事情无需赘述。
越茗的柔韧性实在是太好了,如一张在火上烤化了的狗皮膏药一般附在门口,任屈鹤怎么用力去撕,也不能在他和门之间拉出一点缝隙。
“相公!”他的脸忽然荡漾地像一池吹皱的春水,“相公,你就让我和你睡一个晚上吧。”
也许是错觉,屈鹤竟觉得此时的越茗有些动人,醉态妍如桃花,连平日里他很鄙视的那片寡妇唇似乎也有一丝妩媚,红如朱砂。
“好。”
屈鹤绝对是油脂蒙了心了,天天杀猪,脑子里装的也是猪油了,竟然答应风流成性的京城绝受的同床邀请!眼看着自己苦心死守多年的贞操就要毁于一旦,屈鹤才把那个“好”字说出口,就已经后悔了。
越茗却立刻像喝了一碗醒酒汤似的,双目炯炯,飞奔到鹤妻居中。
把自己的衣服扒的恰到好处的松松垮垮,露出苍白的一大片胸,只要轻轻一拉一带,他便会不着寸缕。
然后躺倒,等着被压。
屈鹤进门见此番景象,不觉好笑,杀猪刀放在一旁的桌子上,这把杀猪刀是他的宝贝,平日里他喜欢抱着它睡觉,今日越茗伏在他的床上,再抱着刀睡觉,只怕会伤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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