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摘掉假发,把风衣扔一边,露出白皙的脖颈,打开粉底盒开始对脖子这片区域进行遮瑕。
化好了见家长的淡妆,拆开长发随意拨了拨就恢复了造型,她穿着复古与时尚兼具的刺绣旗袍,柔媚温婉,无可挑剔的打扮。
从座椅下翻出她的高跟鞋。
变装完成。
四十五分钟后,疏恙被一圈保镖簇拥着出来,身后还追着长长一条小尾巴粉丝,千辛万苦才挤上车。
“辛苦啦,宝贝。”沈似故抱住疏恙的手臂,亲了亲他的脸,对司机说:“去机场。”
疏恙蹙眉看着她的嘴唇。
“没有涂口红。”沈似故嘟起嘴巴给他看。
说直男喜欢女人红唇都是骗人的,真正喜欢五花八门唇色的永远是女人自己。接个吻吃一嘴油谁愿意,那种对烈焰红唇的追求永远来自于看别人的老婆,和广告理念。
但是化妆后不涂口红不就是贞子本贞吗,口红是彩妆画龙点睛的一笔,会让妆容视觉更加明艳。所以亲完疏恙,沈似故又涂上了口红。
只要疏恙在旁边,沈似故的身体永远像被抽掉筋骨似的,检查完妆容又粘到他身上去了。
疏恙的视线落在她手上的婚戒上,“抱歉,我忘了。”
沈似故鬼机灵地笑一声,打开包,找到他的戒指:“我给你带来啦。”
她捉住他的手,将婚戒套在他纤长的无名指上,然后握着他的手看得入神,明眸深处燃起一簇小火苗。
沈似故是个资深手控,而疏恙这双纤长骨节分明的手恰好满足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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