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坐在一家人的餐桌上,将乌龟一家新买的红酒倒在杯子里品尝,吃完了他们丰盛的晚餐。兔子永远不会输。”下一秒周广生举起棒球棒,实在没忍住笑了起来,浑身遏不住的戾气,浅色的桃花眼没有丝毫光亮。
他全身都觉得暖洋洋的,阳光透过背后的窗户照在他身上,他再次朝着发抖的谭康狠狠地挥了过去——
周广生提着他染血的棒球棒走了出去。庭院里的风声比鲜血喷出的声音细微,昨天刚下过一场淅淅沥沥的雨,阳光把还未离开的几丝寒意也煨的暖洋洋的。沪州的天格外的蓝,正午的空气里朦朦胧胧地弥漫着番茄、覆盆子、九里香、尤加利叶的气味,周广生看着眼前的阳光,思维开始变得恍惚,脚步却并没有停下。
燥热的风混合着从他嘴里呼出的烟雾,因为昨天那场不停歇的暴雨鼻息间散不了潮湿的气味,令喉咙里的干渴更加清晰。
佣人们都对他退避三舍,哪怕今天有贵客在也不敢去提醒这位少爷去换身干净点的衣服。
他走的那条路,迎面来了一行人,周广生逐渐捡起缓慢的思绪,可也没有要避讳的意思,他始终提着他染血的球棒,衣服上也沾上了血,像个活阎罗。
他认出了最前面领路的女人,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周鸿霖的掌上明珠周晚晚。周广生比喜欢更清楚讨厌,从那个吃饱穿暖让孟丹裹成球的千金小姐跟在周鸿霖后面来到他面前,雪堆里锦衣华服叉着腰,扬言要和他这个野种当家人时,周广生就讨厌。
周广生连擦得澄亮的皮鞋都散发着丝丝缕缕的杀戾,侧脸印在阳光下漫不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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