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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姨妈在电话对程宁说:“你来吧,你那儿多无聊啊。你都第二次去了,打个招呼溜几天不行吗?我刚好要回去看老爷子,到时候给你把文蓁捎回去,你还省事儿。”
程姨妈在机场对程宁说:“学校忙吧?这都长白头发了,你好好放松几天。看!我给你找一保姆。”
她指身边的陆呈锦。
陆呈锦二十一岁,剃个寸头,晒得黢黑,穿件大花衬衫,墨镜一带,挺不像好人。
彼时管文蓁还没Ai上表哥,对这幅形象不敢恭维。
他摘了墨镜朝她笑,从背后掏出个塑料枪,对着她滋一串泡泡,“还记得我吗?”
当然记得,他是“很厉害的哥哥”,在世界上最好的大学读书。
程宁是旱鸭子,程姨妈也只会刨水,她们永远在岸上闲聊。
程姨妈想劝妹妹移民,但妹夫恃才傲物,既不接受连襟帮助,也不愿做二等公民,她恨铁不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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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姨妈转向管文蓁:“喜不喜欢国外呀?到姨妈那里读书,以后跟你哥哥上一个大学好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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