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墓不回自己那个房子了,他在刘朝家里死皮赖脸的住了下来。
他妈在医院里做治疗,他爸住在工地的宿舍,刘朝把他们的那间床整理出来给他住。
早上他吃了刘朝亲手做的早餐,先送小葵去幼儿园,然后再去公司上班,他教刘朝打领带,每天早上就装作来不及了的样子,一边穿鞋一边叫刘朝帮他系领带。
刘朝很笨,每次都被他骗到,系完领带又被他抱着亲,亲得乱七八糟了才放人走。
他们像是一对结婚很久的夫妻,住在共同的房子里,过着日复一日平淡的生活。
他们没有争吵,没有厌倦,也没有离别过,就好像已经这样生活了好几年,还要继续生活下去。
周末刘墓陪着刘朝去逛超市,买了一大车新鲜的蔬菜水果,那天下着不小的雨,车停在了巷子口,刘墓左右手都拎着沉重的食物,刘朝在身边给他撑伞。
刘朝怕他淋到雨,把伞撑得很高,还往他这边倾斜。
他于是拎着东西把刘朝的腰揽住,勾着往自己身上贴挤:“靠近点就都不会淋到了。”
刘朝抬头望着他,眨眨眼睛,没说话,也就任由他搂着继续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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