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州,梁信郡。
县衙的告木之外,分外的拥挤。
百姓们聚集在这里,南边的人口不如北边,城池很大,但是户籍不算太多,此刻聚集在此处的男人们不过万余人,却已经是整个城池的中坚力量了,妇孺之类并没有被带到这里。
在街道的各个出入口,都能看到全副武装的汉国军士,来回的走动。
这些人身材高大,武器精良,目光凌厉,百姓们几乎不敢与他们对视。
这些全副武装的甲士,只要凑出个百人来,就不是在场这些百姓们所能抵抗的了。
新上任的官员看着周围这些惊惧的百姓们,清了清嗓子,看向了一旁的老吏。
这老吏是当地人,在当地的风评算是极不错的,这才得以被留下来继续当差。
他从行列之中走出,看向了周围的诸多百姓们。
“诸位!勿要惊慌!”
“都还记得我吗?我是原来的狱小史!”
他这么一出面,周围的百姓们顿时安静了许多,很多人都认出了他。
老吏看着众人,“今日召集大家前来,是要按着律法,当众处置几个狗贼。”
老吏打开了手里的文书,大声的说道:“原县令王浩德,在此地担任县令的两年时间里,竟霸占民女有三十七人,逼杀一十五人!贪墨钱财无数,良田.....”
就在老吏宣读的时候,一个蓬头垢面的囚犯被推了出来,两个军士押着他,将他推到了高台前。
那人满脸的惊恐,浑身没有任何的力气。
嘴里只是在不断的求饶。
老吏继续念着手里的诏令,他念的极为详细,将被那贼县令所逼死的民女身份,将所贪墨的良田位置,被他所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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