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很快就染红了手臂。
这是一个暴徒藏起来的匕首,在伊塔丝看来就是这家伙偷袭才能得逞。
其实罗顿早就注意到了这个暗中拿出匕首的家伙,对于这个偷袭,他其实能避开的,最后关头他放弃了。
作为英雄,那得挂点彩才更能引起民众们的共鸣,更能提升自己的形象。
在他的控制下,这道伤口其实并不深,流点血不算什么,根本没有伤筋动骨的,过个十天半个月就能愈合了,什么后遗症都不会留下。
当然,罗顿也注意到了,巴德他们不少警察都朝着舞台这边过来了,马上就能结束自己一挑上百号人的壮举。
虽说是受伤了,但罗顿好像是被激怒的老虎,咆哮着疯狂冲向了那群暴徒。
暴徒们震惊了,短短这么几分钟,自己这边就又倒下了十几个人。
一时间他们纷纷往后退,尤其是罗顿那染血的模样更是骇人,可以说是一个人镇住了百多号人。
“蹲下,通通蹲下。”这时,巴德等三十多个警员冲上了舞台,他们挥舞着拉提棍重重朝着这群暴徒身上招呼。
一时间,惨叫声再次响起。
暴徒们见大势已去,纷纷蹲下,免得挨更多的揍。
“罗顿,你怎么样?”巴德看到罗顿样子吓了一跳,这时的罗顿可不仅仅是手臂有血了,这鲜血几乎是将身上的警服全都染红了。
其实都是罗顿有意为之,在厮打的时候,将手臂的血弄到了衣服上,当然,上面还有那些暴徒们的血。
罗顿没有回答巴德,只是双眼一翻就这么倒下了。
无数摄影机记录下了一切,这才是悲壮的英雄啊,一人独战几百暴徒,直到援兵抵达才力竭倒下。
罗顿都能想到明天报纸的标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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