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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来移民去香港,刚开始环境不好,也住在X工作者的隔壁,我们会跟其中一个姊姊一起出去玩,她会买J蛋仔给我们吃,带我们一起逛街,去见她有家室的情人,她会努力在墙边倒立想要把即将流产的孩子留下来,用毫无科学依据的方式。
她们用自己的方式在世间生存,也许那是她们仅有的法子。我不作任何道德上的批判,因为我不知道她们完整的故事,亦无资格评论别人的人生。而在生存而言,任何人都没有对错。
世界上有太多李叔了。我希望,从此以後再也没有像双胞胎一样被侵害的小nV孩。写这个故事的途中,发生了台北幼稚园事件,不禁让我感慨,法律对儿少保障的不足,人X的扭曲,不敢想有多少的少儿,在暗角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却不被发现,被枷锁。
永远记得在安全屋录影的时候,对着电视机和摄录机,一遍又一遍讲述被伤害的经过,不能用「他」,要说出对方的全名,每一句都是一种酷刑般的存在。而对司法的心寒,是对方请了私人律师一遍又一遍在庭上攻击只有十二岁的我们,就算没有面对面,就算只是在小房间对着电视机和摄录机,但跟当面被T0Ng刀没有区别。
我从安全通道离开的时候,经过法官们的休息室,他们在秀着互相名贵的新皮鞋,那快乐的模样跟我痛苦的心形成了讽刺的对b。
五年的刑期,扣除守行为和法定假期,不过两年多,那些人只需要两年多就释放,重新做人,可是受害者赔上的却是一辈子,一辈子都活在噩梦中。时至今日快二十年过去,我仍然会梦见他们,梦见李叔、梦见穆华、外婆、姨妈,他们像是我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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