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眯着眼睛笑着说,“你一个,我一个,算是定情了嗯?”
陈儒宿快手夺过那个瓶子,娇哼了一声。他们不过就是俩中二的小男孩,到手新奇的东西,名字还如此微妙,当下决定,吞!取了两个小杯子,灌上清水,各自把“神丹”投入其中,情意绵绵的喝了个交杯酒。
玉米粒大小的药丸滚入肚子里,带上来一阵春意,异香扑鼻,干柴‘烈火,两人在路边就干了起来。天为被,地为床,洞房一夜值千金。
两个少年骑着一匹斑点马,沿着痕迹模糊的小路,慢慢悠悠的走,卿卿我我打打闹闹,看得好不甜蜜。真相是……他们迷路了……
刘木良认为大斯就在西面不远处,掉头回叶城路途太过遥远,这点陈儒宿也赞同。只是他们一直行走的这条小路,拐着拐着就往南面去了。陈儒宿坚持沿着路走安全,刘木良仗着自己熟知山林的优势坚决要直接向西,他嗤笑道,“对啊,送上门的小肥羊,安全的拐到贼窝里去。”
陈儒宿说不过他,面带桃花,眼角上挑,飞了一个媚眼——刘木良正感觉裤裆紧了起来的时候——陈儒宿突然狠狠地抽了斑点马一鞭子。
这匹斑点马,马脸长,鼻孔大,耳朵弯,眼睛小咪咪,鬃毛又长又卷曲又杂乱,陈儒宿给它起名,叫点点。
点点是匹神马,它的长相有特点,性格更有特点,好言好语的对它,它一定走的慢吞吞的,时不时的还会谄媚的回头讨吃的,谁要骑都乖乖的,绝对是匹劣马。
仅仅这样不能被称为“神”,点点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只要抽他一鞭子,或者遇到猛兽了——比如说狼;再比如说,当时沾了血腥味的刘木良——点点就能发疯一样地飞速跑起来。速度之快啊,追风赶月,迅雷暴风之列的绝对比不上它,跑姿那叫一个癫狂,一般四肢里面三肢凌空,一边甩头一边嘶鸣,鬃毛随风乱舞——完全不看路。
等它跑累了停下来也很有个性,鼻孔吐着粗气,扭头过来,想要蹭马背上的主人,顺便讨吃的,不达目的绝不迈步……最后的最后,还要放一个长长的屁。我们说,这两个少年走的慢吞吞的……也是无可奈何,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去抽马屁股。
当点点这次发狂完毕,除了他们还踏在小路上之外,刘木良已经不知道他们到底身处何方了……
陈儒宿捏着鼻孔,洋洋得意地给点点喂玉米面饼子吃,这臭屁劣马很喜欢吃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