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那女刺客之后,那山羊胡盗贼的画像,出现在法典第二页。
而法典封面上的数字,再次发生了变化。
“姓名:李诺。”
“寿命:十一日。”
抓个女刺客才给他加了两天,抓个小偷,居然给他加了六天,徒三年加三天,流放三千里再加三天,经过李诺的试验,每流放一千里加一天,大夏律最多流放三千里,再严重就是死刑了。
不知道死刑又能加多少天…
现在看来,有些事情已经很明显了,不用李诺自身和案件有关,只要是他参与的案子,都能得到法典的寿命奖励。
只是参与到什么程度才算,暂时还无从得知。
李诺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继续验证了,毕竟,十一天,一眨眼就过去了,他必须得经手更多的案子,才能保住这好不容易得来的第二次生命。
他看向长安县令,问道:“裴大人这里还有没有别的案子?”
长安县令一脸的无奈,这大少爷判案判上瘾了,自己午饭还没吃呢,但他也不敢说什么,正好衙门里还有几件未曾宣判的案子,就让他过过瘾吧…
一刻钟之后,李诺一脸失望。
长安县衙的确还有几件案子,但都是证据确凿,只剩下宣判的案子,这种案子,哪怕是他亲自手写判决,法典上的数字,也没有任何变动。
他还是太乐观了,看来能够增加寿命的案子,就算不用他身处其中,也要有足够的参与度。
长安县令拿着李诺亲手誊写的判决,赞叹道:“少爷的这一手簪花小楷,写的真漂亮,怕是长安少有人及…”
他发现他还是小看了李诺。
用“漂亮”来形容他这一手簪花小楷,是远远不够的,只论簪花小楷,整个长安,都未必有人写的比他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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