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县衙。
李诺望着法典上的两行字,内心激动不已。
“姓名:李诺。”
“寿命:二十六日。”
今天早上,他的寿命还只剩下十天,现在就增长到了近一个月。
其中有六天,是因为崔泽的三年徒刑和流放三千里,而有无杖刑一百,对于寿元的增减不起作用,至于那杀夫女子的死刑,为李诺增加了整整十日寿命,也是目前为止,增加寿命最多的判决。
大夏的刑罚分为五等,分别是笞、杖、徒、流、死。
目前为止,根据李诺的试验,只有徒刑以上,才能为他增加寿命,大夏徒刑最高三年,流刑最高三千里,所以徒刑和流刑最多增加三天寿命,死刑则增加十天。
这样算起来,其实判个终身监禁或者流放一万里更划算,但因为犯人也要吃饭,养久了浪费粮食,大夏徒刑最多就是三年,觉得三年的徒刑不够,那就再加上流放,加上流放还不够的,不如直接砍了算了。
至于为什么流放最远只有三千里,则是因为再远就不是大夏地界了。
裴哲一直站在李诺身边,看着他书写了一张张不同的判决,每份判决的判罚也都不尽相同,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李诺身上让他看不懂的事情也不止这一件。
这么爱写字,难怪他的字写的那么好。
奇怪的是,他字写得好,却又不认识太多字------傻子的有些行为,正常人还真的很难理解。
用毛笔写字,还真是一件辛苦的事情,李诺放下笔,正要揉一揉酸涩的手腕,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悠扬的乐声。
乐声悠扬,如泣如诉,也不知道是用什么乐器演奏的,演奏到最高潮处,又戛然而止,听的人不上不下,李诺走到门口,左右望了望,裴哲问道:“公子在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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