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长史选的十名武功好手,对面贼匪们的代表,则只有李信一人。
少年自大无比,在经历了之前的厮杀后,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血,又再次给自己接下重担,要以一己之力,化解双方的矛盾。官府那边同意了,李信这边赶来助阵的兄弟们,心里却不是滋味,嚷着自己也可以上阵,李信不必一人勉强。
看这些乌合之众争论不休,常长史心里鄙弃:蛮子,不知天高地厚。
然常长史不敢小瞧李信。
李信怕一堆兄弟全关进牢里,但常长史同样也怕——郡守交代他办差,结果他把人给办得造反了,回头他得上郡守通缉名单。
所以,李信提出这个解决方案,常长史在维护了官府的自尊后,点头同意了。
但李信的同伴们,自责于李信为他们一众人、去和官府卫士搏斗,大约并不理解少年的真正用意。
常长史看他们吵,心想:李信是这帮混混的老大,为了服众,为了凝聚人心,定会隐晦地把自己做的牺牲相告……
结果他听到少年随口道,“别扯我后腿。”
常长史:“……”
李信看到常长史的表情,一本正经道,“长史为何这么深情地看着我?是不是想上场跟我打,却不好意思说?长史太害羞了,何至于此呢?”
常长史:“……”
害羞你妹!
李信一人与十人,一一对决。他之前又是跳崖又是打架的,外里内里不知道受了多少伤。但少年自有章程,无论休息时如何慵懒,一面对对手,就眼神锐利、身子紧绷、头脑敏疾,那神采奕奕的样子,似随时可以背上炸药包去轰碉堡。
每赢一场,他的那帮同伙就大声喝彩:“阿信厉害!”
“阿信,干他娘的!”
“打他,别怂!”
官府这边的士气则低落很多,打得很憋屈。本来啊,卫士小吏们,都是平凡百姓出身。接触刀枪,是平时长官训练有素的结果。他们讲的是团体战、配合战,单打独斗,对手还是武功高手,一般人真应付不来。
况且,李信这帮混混,是会稽郡的地头蛇。多年来,除了常长史这种嫉恶如仇的异类,大部分小官小吏和他们交往频繁,关系都挺不错。从头到尾,大家一直打得挺尴尬的。
小混混们每为李信喝彩一声,官府这边派出的卫士,头就矮一分。
等李信连打九场,眼看即要大获全胜,官府这边最后一位上场的,却空席着。少年在场中站了半天,等了半天,看官府那头有卫士一脸焦急地跟常长史汇报,他掏了掏耳朵,懒懒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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