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道:“这可是跟着王爷东征西战二十多年、绝不离手的冰魄枪!枪身乃精钢白金炼成,枪头则是极北之地的寒铁所铸。曾经在战场上,雅尔丹人一看到王爷手中冰魄的寒光,就闻风丧胆了。”
殷斯尧将冰魄交到楚凌云手里,“冰魄是一杆有灵性的枪,好好使用它,它身上汇聚的灵气和杀气,可以保护你。”
楚凌云只觉手中一沉,这杆枪看上去轻盈,却没想到那么沉。但一握在手中,就有种莫名的心安和熟悉感,仿佛它是真的有生命,正在与他对话一般。
看着侍卫将他的赤焰牵来了,楚凌云忍不住问道:“殷斯尧,你还有什么话想和我吗?”
殷斯尧俯□,凑近他耳边,“小混蛋,给我活着回来!”
楚凌云灿烂一笑,眼中闪现的光彩,眩目得让人无法直视。
“放心吧,小爷命大得很,连阎王爷都不敢收!”说罢,潇洒地转身,却禁不住,两行泪水无声地落下。
楚凌云仰起头,让泪水吹散在风中。绝不能让他发现我哭了,这一刻,不是应该洒脱地、笑着说离别吗?紧紧握住手中的冰魄,跨上赤焰,不允许自己再多做留恋。
殷斯尧,有你这般真心待我,此去无论是生是死,我楚凌云今生无憾了!
秦烈有些百无聊赖地坐在马上,看着他们各自与亲人、爱人告别,一刹那,心里头竟也有些淡淡的落寞和酸楚。用力挥去心头的无聊想法,注定孤独的人,又何必去羡慕别人的温情脉脉呢?
隆隆的鼓声乍起,全军集结,严阵以待。
崇恩身穿银白色战袍与铠甲,腰间佩戴泛着冷月般光华的浑白玉具剑,骑马走到军队之前,凤翎军的每一个士兵都穿着统一整齐的白色战袍,如同一片汹涌的白色海洋。崇恩高高举起左臂,右手抽剑,在左臂上划下,瞬间,鲜红的血液,顺着无暇的皓腕,蜿蜒流淌而下,红得刺眼。
他高举着手臂,任由鲜血不断流下,高声道:“凤翎军给我听着,我安平王殷崇恩,今日在此,以我血起誓。漠西不平,永不还朝!”
“漠西不平,永不还朝!”
“漠西不平,永不还朝!”
凤翎军所有将士高举起手中的兵器,齐声呐喊。这气吞山河的声势,这排山倒海的声浪,犹如雷鸣于天地间一般,响彻大地,震撼人心。
在场的朝中大臣都被惊得说不出话来。
夏侯延年更是吃惊得合不拢嘴,半晌才回过神来,望着身边的皇帝,结巴地道:“这,这不是出兵白泽吗?怎么,怎么变成平漠西了?”
崇华沉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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