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内心世界崩坏的自我说服,要说是自欺欺人也罢。
试想,除去心理变态、疾病或人格观点、价值信仰错置,说到底伤人、杀人又是如何不是在非不得已的情况下发生的呢?就连以利益、复仇、实验作为动机亦是如此。
换言之,只要主观知晓这样的行为将承担难以挽回的代价,都能一定程度的视为属於「非不得已」的范畴。
注意,这样的论点是在於加害人、旁观者,评论者都具备同样的共识时才成立,不然最终的说法都会偏向自欺欺人或是为了维系秩序的一方。
但无论如何,这都不能代表哪方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本来就会为了生存,以及避免价值观跟内心世界的崩坏,必须持有可变或不变的立场,也可称它是一种面对自我跟外界的态度。
那种平衡即便不是绝对圣人先贤都能企及的宇宙真理,但它至少能够让你自己活得舒适,越过一次次难过的坎,视而不见那些不必去思考、也不想去思考,把难懂复杂的议题直接昇华成简单明了的结论。
没错,立场跟态度即便自欺欺人或是为了维系某种事物,它最基本都能让你生存下去。就算良心不安,还是能为身心带来「平衡」。
当然我们都知道嗜血杀戮本是人类本X,也可视其是人X本恶,然而,至少有基础认知能力的人都知道──抱着纯粹的恶,是无法在现今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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