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色却不再晦暗,眸子也恢复了原本的神采奕奕。
这天下午,大雨初晴,凉爽微风,秦颂风去山庄东面的空地上练剑。尺素门以轻功见长,为将轻功发挥到最高,兵器重量也须减轻,秦颂风的兵器是一柄精钢锻造的软剑,名叫“雁来”,剑鞘平时就围在腰间做腰带,剑身极薄极轻,韧度极好。
他这几天练剑只为调养身体,并没使出什么绝招,而且醉日堡本是尺素门叛徒所建,厉霄也熟知尺素门招式,所以不介意季舒流观看。
季舒流于是就搬个小杌子,垫个锦垫坐到空地南边,背对着阳光来看。这把软剑的用法和他惯用的普通长剑完全不同,尤其注重速度迅捷、变化莫测,用剑之人的手法更要很准很精。
雁来剑绝非威武霸气的兵刃,秦颂风本人只算中等偏高,更不能说魁梧,但他出招之时有一股说不出的坦荡磊落之气,将一套只是入门级的剑法施展得酣畅淋漓,很多细微处精髓毕现,季舒流看着他矫健的身影,再望望远处被大雨新洗过的碧树,只觉得赏心悦目。
末了季舒流也活动活动手脚,拿起自己的剑练了一会。他用剑不能持久,而且从剑柄到护手都需要包上软布,以前在姑母家没少遭人嘲笑,现在终于没人笑他,出招自如了许多。
练了一阵,秦颂风收手后他也收手,郑重向秦颂风抱剑行礼:“秦二门主,小弟有一事相求,望你可以考虑。”
秦颂风失笑:“有话直说,别这么客气。”
“先说明白,我只是相求,二门主不必顾忌朋友义气。”季舒流微微抬头,表情诚恳,“请问我能否留在贵山庄做事?不加入尺素门,随便做些杂务就好,我会写字,会打算盘,也略通医理,虽然不敢给人看病,总能熬药、照顾伤员。很多事情我不会做,但可以慢慢学。我不要多少钱,够我一人吃穿就好。”
“怎么了?你不想回你姑母家了?”
季舒流咬牙:“因为我不想再做白吃白喝的废物。”
秦颂风收起笑容,严肃地打量季舒流:“你哪来的这种念头。”
“本来就是这样。姑母家扫地做饭的那些人,也都偷偷这么说。”
秦颂风拍拍他:“那些人的话你不用管。你是个好孩子,长大了也是个好人。”
季舒流认真道:“他们说的没错,我绝不是赌气。我自己原来也想过,等差不多了就离开姑母家。”
秦颂风犹豫一下才道:“你姑父姑母是为了保护你,才放任那些人说你的坏话,还故意传到江湖上去。厉霄没收过徒弟,你的武功却是他亲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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