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周律法,百姓若有冤屈,当自拟诉状,与县衙门口击打“鸣冤鼓”,不得私下通于朝廷命官,更不得在其宅邸门前闹事,违者按“扰乱纪律”处以重罚。
听杨氏的意思,自上个月初,隔三差五地,总有人无缘无故来敲门,或是乞丐,或是无赖,或是醉汉,有时半夜在门外叫骂,有时清晨扔进一滩粪屎,有时敲完门就跑。
家眷既不堪其扰,又抓不住人,还不知何故,着实心烦。
“老爷当官这些年,不敢说兢兢业业没有错处,但未曾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即便处事不周,与人结怨,自可上公堂对峙,各自把原委交代清楚,按律断论。”
杨氏气不过,愤而锤手,“这事若闹大了,被人写折子参上去,不是平白惹一身腥么?”
“行了,阿照她懂什么,你少说两句。”贺兰拓沉声道,“待明日把公事办了,我再去翻一遍案宗,只要不碍于民生,你管它是何故,叫阿福把人撵走就是了。”
嗯?我懂啊,不就是有人看你不顺眼,明面上拿捏不了,暗地里用腌脏法子搞你呗。
杨氏一滞,“倒叫侄女看笑话了,你且放心在府中住下,要出府边就走侧门,记得避开那些流氓。”
她乖巧点头,一脸无辜地看向杨氏,叫杨氏蓦地又生出一份怜惜,暗自叹口气,送她回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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