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三七是止血生肌的良药,齐峻在宫中时练习骑射免不了受伤,也用过这药,拿过布袋的时候就闻到了里头三七的气味,可见这个泥猴还是懂点草药的。若是换了平常,齐峻万万不会让个来历不明的骗子给自己治伤,但是如今这深山老林里头,再拖下去只怕他这条腿都废了,也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
齐峻的大腿上有笔直的三道平行的伤口,道道都是皮翻肉卷,因为发炎而渗着脓水,看上去颇为吓人,泥猴却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反而伸手去捻了捻那条粘满血污的布条。
纵然再能吃苦,齐峻也是一国储君,自幼金尊玉贵地养大,有些习惯仍旧改不掉。譬如这次他微服出行,外头的衣袍都是粗布的,连鞋子也换成了行脚商人穿的麻鞋,可是亵衣的衣料却是宫中织坊织造的白绢,比市井中常见的白绢更为暄厚柔软。这条捆着伤口的布条就是从上头撕下来的,虽然脏污发臭,捻在手里却仍旧有丝绢的柔软。
泥猴轻轻捏了捏那布条,眼神便微微一动,随即转手按了按齐峻的伤口,啧啧了几声:“这伤怕是野物抓出来的吧?我说这位大哥,你总得把我的手放开我才好帮你裹伤啊。”
齐峻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他一会儿,松开了手:“是虎爪抓的。”
“虎爪?”泥猴低头仔细瞧着他腿上的伤,咂着嘴直摇头,“虎爪脏得很,恐怕这块皮肉都保不住了,还得用火烧了才行,不然烂到里头去,连命都没了。”
齐峻抬手把短刀丢给了他:“那就割。”
泥猴手忙脚乱地接住短刀,嘴角抽了抽,转了转眼珠:“大哥,瞧你也不像本地人,这是——行脚的客商?”
齐峻很干脆地点了点头:“京城来的。也是头一回,本想着来收些茶叶,谁知道走迷了路,跟家里人走散了,又遇了虎。小兄弟你呢?一个人出来采药?”泥猴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只像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
“哦,呵呵——”泥猴又咧嘴笑了笑,“是啊,采药,也是走迷了路,身上的干粮都吃完了……”他一边说,一边用眼睛扫着齐峻腰上的干粮袋。
“这好说。”齐峻身上一阵阵发冷,刚才提起来的精神又有些涣散,勉强握紧拳头支撑着自己不倒下去,“我这里有干粮,就是缺水。”
“哦。”泥猴左右看了看,随手在地上拔了几根草,抖掉根须上的泥土递给齐峻,“这个还能嚼嚼,再往前走走可能就有水,你这伤口也得生起火来才行。”
齐峻垂下眼睛看了看,那几棵草看起来并不起眼,埋在地下的根茎却足有手指粗细,白生生的,瞧着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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