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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时候,是我理亏。
说实话,庄霁人很无趣,除了一张帅脸,几乎没有可以x1引我的地方。
我喜欢贝斯他喜欢吉他,我喜欢摇滚他喜欢民谣,连出去看电影他选的也全是我不感兴趣的。
所以b起和他玩,我更喜欢和朋友在一起。我只有在想做了,或者想带他出去替我撑场面的时候才会和他在一起。
“今天我们用后入的姿势做好不好?”酒店里,我跨在他腿上。
他把脸瞥到一边不说话,我敏锐地察觉到他的心情不佳,“怎么啦,宝宝。谁惹你了?”
“没事。”
“什么没事啊,一脸委屈,快和我说说。”
他忽然和我对视,“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
我一愣,在心里算了一下,好像有两周了,我有点心虚,“……你不是最近打b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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