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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罗斯看起来是那少部分,因为奥萝拉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看起来和所有的旅行者一样灰扑扑的。但卡维因不是,他非常符合人们对JiNg灵刻板印象的不能忍受灰尘与泥土,贴身的衣物还好,但斗篷是无论如何也会被弄脏的,于是埃罗斯只好一边啧啧感叹一边拿着他的斗篷去洗。
他也顺手拿走了奥萝拉的。
是的,完全是顺手,他只是习惯了。这两个孩子一个是在摇篮里就被他看着长大的弟弟,一个是流浪到连JiNg灵语都不会说的幼崽,照顾他们几乎是一种本能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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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埃罗斯开始后悔这种本能了。
奥萝拉的斗篷没什么不一样的,都是他在集市上买回来的便宜货,买二赠一,没有任何款式可言,但非常符合冒险者的习惯,柔韧而厚实。
但他的本能——那该Si的本能又让他在把斗篷买回来之后做了多余的事,他修改了一下领口和衣角,在兜帽的内侧绣了几朵铃兰花。
纯粹是出于习惯,他常常这么照顾森林里新生的幼崽,有些nV孩子会更喜欢花哨一些的款式,而JiNg灵的时间又是那么的漫长,足够他花上十几年来研究花瓣的角度怎么样才会使花朵显得更加生动。
但现在,他拿着被水打Sh的斗篷,刺绣突出的纹路磨挲着他的手指,并不太显眼,但又那么清晰的提醒着他这是属于异X的衣物,它让埃罗斯想起来奥萝拉白天是如何披着它和他们一起行走,他想起她的金发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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