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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社?”曼珍不学好,也不学坏,诗这个东西归于好的范围内,让她嗤之以鼻,那些东西叽叽哇哇的伤春悲秋,竟然是他的Ai好?
曼珍想去学校,金景胜从外进来,把她堵在家里,身后领着两个青年男子,一个一身长蓝袍,一个穿着廉价西K和灰马甲。蓝长袍的青年脸sE温温,圆脸高鼻驾着一副圆镜框,g净T面。曼珍多看了他两眼,金景胜见她不排斥,呵呵朗笑一声,拉过青年给她介绍,这位叫钱有闻,文理科学业皆好,另外一位稍有点翩翩才子的味道,叫赵越,修习西洋画和书法。
曼珍立时将吴敬颐抛到九霄云外,金景胜将两人带到二楼,二楼靠内院的地方是一处狭长宽敞的客舍,几人坐在一处闲聊了几分钟,金先生把授课内容暂且定下,自己忙去了。两位青年各自试授了一节课,到午饭时间,因为初次拜访也不好留饭,便各自拜别离去。
金先生在饭桌上问她如何如何,曼珍用牙齿叼住筷子尖儿:“钱老师说话慢慢的,但是一点儿都不废话,挺好。”至于那位翩翩的贫穷才子赵越,曼珍先入为主,认为他太多轻浮,不喜欢同他打交道。
饭后曼珍小睡一觉,上了一辆人力h包车,带小环一起寻去中学高年级的楼内。
他们在一楼二楼找了一番,没看到人影,又去三楼,蓝白的走道里迎面来了人,是为位穿着Y丹士林旗袍装的nV老师,二十出头的光景,后脑勺上卡着一枚水钻宽幅的发卡,脖颈上挂着一串圆润的小珍珠,雪白的臂膀下夹着两本书籍。李静华挡住两人的去路:“你们是这里的学生吗,如果是来耍,还是请离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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