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收别人的东西不好,尤其还是一个陌生人,可我鬼使神差地收下了那副小狗手套,手套很可爱。
后来我搜了一下,这个小狗叫帕恰狗,最喜欢胡萝卜和香蕉味的冰激凌,好奇心旺盛,性格冒失,又有一点点爱管闲事。
跟我一点也不像,甚至是性格相反,可我不爱吃胡萝卜和香蕉。
我还是留下了它。
“今天我来没什么恶意的,有人花钱让我来的”。
临走之前那个女生凑到我耳边说道。
10.24阴
又有一个自称傅贺忱前任的人来找我了,这是第几个了。
第十个?第二十个?还是第三十个?
我忘记了,我只对第一个女生记忆深刻,她那双眼眸又大又亮,充满了对生活的希冀。
我脱下手套掰着手指默默数着,自从上个月月底开始,过几天就会有人给我打电话,约谈的地址各不相同,有时候在蛋糕店,有时候在火锅店,甚至有时候在西餐厅,我不太爱吃这些东西,也没什么兴趣,我一般都对着食物发呆。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