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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安杰被怀里小猫踩奶的动静唤醒,一抬手就能摸到小猫身上那毛茸茸暖呼呼的皮毛,是比专供皇室产自羊星的细绒地毯还要棒的触感。
安杰撸得爱不释手。
要不是怕小猫刚长出来的毛毛被他全薅秃,他能撸猫撸上一整天。
乐乐极其聪明,不用安杰教它,就会使用猫砂盆。
还很爱干净,上完厕所后迈开小短腿哼哧哼哧跑过来,叼住安杰的裤脚,喵喵示意,让安杰给它擦脚擦屁股,并催促安杰记得更换猫砂,脏了的它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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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乐乐终于长完毛,安杰专门坐车去一趟离弗兰东林镇最近的城市卡莱。
逛进最大的一家宠物店里,挑挑选选买了一堆漂亮衣服——当然,他是瞒着乐乐偷偷前去的。
乐乐要是在场看到,必然不会同意安杰买那些娘唧唧、花里胡哨的丑东西,尾巴炸开,怒得扯起嗓子,在店里当着一众店员的面,亮爪子挠人、冲他一顿喵喵臭骂,气到安杰短时间很难哄好的地步。
安杰还很奢侈地去买一台帝国当前像素最高清的相机,珍重地放进背包里带回家。
他本不是个热爱记录生活的人,也没有什么明确的人生目标。在捡到乐乐之前,安杰没有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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