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奸佞清君侧,正社稷安万民。
——告天下士民共讨元祐乱政集团书。
天厌伪朝,人神共愤!
今有高氏妖后、司马逆党、文彦博、吕大防之流,窃国弄权,欺天罔地,毁我大宋基业,辱我先皇遗志!
其罪滔天,其行可诛!
凡我大宋忠良,当执戈而起,共讨此獠!
一、对内之祸:毁法乱政,鱼肉百姓。
1.倾覆新法,祸国殃民。
高氏妖后垂帘专权,司马光狼子野心,借“元祐更化”之名,尽废熙宁新法!
“保甲法”毁则乡野无卫,“青苗法”废则百姓断粮,“市易法”撤则商贾崩颓!
旧党之流,以“祖宗之法”为遮羞布,行倒退之实,致国库空虚、民生凋敝,万千黎庶重陷水火!
2.党同伐异,屠戮忠良。
文彦博、吕大防之流,结党营私,构陷新臣!
蔡确贬死岭南,章惇流放瘴疠,凡新党之士,或黜或囚,朝堂之上唯余谄媚之徒!
更纵容豪强兼并土地,私设庄园,夺民膏腴,百姓失地如丧家之犬,饿殍遍野而朱门酒肉!
3.伪饰仁义,实藏奸邪司马光自诩“道德君子”,却行“以母改子”之悖逆!。
神庙尸骨未寒,妖后便挟幼帝乱政,司马贼竟称“高太后垂帘乃天命”!
此等悖逆人伦、践踏皇权之行,与篡国何异?
二、对外之耻:割地辱国,丧权求存。
1.畏敌如虎,弃土求和。司马光之流,面对西夏挑衅,竟献绥靖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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