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痕累累的两名护卫不可思议地望着风逝,就是连卫侍郎都不禁大奇。想不到一个瞎子,居然有此功力。而他的武器──狼毫毛笔,竟闻所未闻。怎麽会有人用一支毛笔做武器,杀伤力惊人。
但此时不是惊叹的时候,片刻不到,所有人都朝紫袍男子跪拜。
“臣等……见过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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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王是何许人?
清王乃是当今皇上的亲皇叔,一揽朝政的摄政王!
先皇因病驾崩,托孤给清王,要清王辅佐年仅两岁的太子。如今五年过去了,七岁的新皇还是个孩子,朝堂上,皆是摄政王掌管。
有人说清王居心叵测,把政五年,排除异己,独揽政权,只为了那把宝座。也有人说清王鞠躬尽瘁,一心一意为小皇帝铺好前锦,除奸革弊。
众说纷纭,不管如何,摄政王执政的五年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今夜之後,倾伶苑将会更有胜名。
政务缠身的清王,居然也为一睹舞者之姿,悄然来了倾伶苑。可惜,那无孔不入的刺客搅了场,多少人惋叹。
“云翰,他是你的侍卫?”清王的声音低沈平稳,刚刚的刺客并未影响了他的情绪,冷俊的脸上,波澜不禁。
云翰附首,回道:“正是臣下的侍卫,贱名风逝。”
“好身手,堪比大内侍卫了。”清王墨黑的眼瞟向跪在地上的风逝。“若未见他出手,何尝想到一支写字的毛笔能瞬间制住四名刺客。”
“王爷缪赞了。”
“本王身边正缺像风逝这样的好手,不知云翰可否忍痛割爱。”
云翰诧异,不禁道:“风逝有眼疾,如何能胜任清王的贴身侍卫?”
“有眼疾吗?”清王低吟。“有的时候,不长眼睛更好。就这麽定了,明日便到宫里找侍卫总管。”
袖袍一甩,清王带着前来救驾的禁卫军,押着四名点了周身穴位的刺客,离开了倾伶苑。
待人一走,卫侍郎朗声向云翰道:“恭喜云公子。”
云翰抱拳,笑得有些勉强。
而双眼半瞌的风逝,至始至终未发一语。那垂在身两侧的手,不禁握成了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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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翰记得五年前,他正骑着马出城,突然一个小乞丐冲了出来,惊了马,差点让他摔成重伤。当下,他拿着马鞭,狠狠地抽向那小乞丐。小乞丐竟未痛呼出声,默默地被他抽了几鞭後,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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