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了,我可赔不起!”坐在不远的饭桌上的晨曦向莫一涵招招手,那姿态,根本就是在逗小动物。
人在屋檐下,我忍!——莫一涵掀开身上的薄被,下床,可惜,似乎找不到鞋。
算了,找不到就找不到。现在,吃饭最大,吃饱了才有力气想办法整治这个混小子。再不好好管制,将来一定是街头混混的料,走向犯罪那可又是社会一公害。(好吧,咱们莫警官的正义感又来了。)
“身体不好还光脚,你还真是像阿天说的一样,是一个不知道如何照顾自己的小笨蛋!”无奈的摇了摇头,晨曦摆手示意旁边侍奉的人把莫一涵的鞋拿过来,并亲自弯腰帮他穿上。
给人穿鞋,在这个等级社会应该是一件很低等的事吧。而看晨曦的样子,怎么也该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这种事,他应该不屑于做才对……吧!
等等,他刚才最后一句话似乎说自己是一个‘小’笨蛋。
靠,小毛孩才多大,居然敢把‘小’字放在你叔叔我的身上!——有点生气,不,是非常的生气。
“怎么不吃?不合胃口?”不见莫一涵动筷子,晨曦不解的问道。
看到你,我就倒胃口。——很想这么说,但是,没必要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所以,拿起筷子夹了一个最近的红烧肉:“你老说阿天阿天的,他是谁啊。认识我吗?”
先想办法搞清楚他的目的吧,而他口中的阿天应该和这一切有关!
“阿天是我的弟弟!”
你弟弟?
你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那你弟弟岂不是比你还小。那么小的小孩怎么会知道那么多我的事。而且,一副好像跟我很熟的样子。
“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姓古,全名古晨曦!”
姓古,那你弟弟不就是叫古天。
古天,是……他的弟弟!
“你……贵庚?”
“三十六岁!”
卷四 第32章 人算不如天算
古晨曦,古天的哥哥。只是在他八岁时,他就被过继给他的大伯。十五岁跟随他大伯游走各地并开始逐步接手他大伯的香料生意,十八岁正式成为春意阁的老板。
春意阁,经营的是遍布各地的香料生意。而且,还是这个行业的龙头。至于这个名字,据说是因为古晨曦的大伯为纪念已过世的妻子,而用她生前住的地方命名的。
至于古天替父从军之事,古晨曦是在事后一年才知道的。知道后的他因为担心唯一的弟弟古天,所以便立马赶往边境西城。只是当他赶到西城之时,莫一涵刚刚被冷秋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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