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男人。不知是谁先提议,说说男人的哪个部位最性感。需要解释的是,不是说看见男人就盯着这些地方陡生爱意,而是说如果喜欢一个人,最容易被他的哪里所吸引。大家都是有点文化的人,庸俗也要设个底线,所以讨论范围当然要限于内裤之外。
于是有人说眼睛,有人说鼻子,还有下巴、肩膀等。另外,有点肥的肚子,以及有点光的脑壳,竟然也不乏有人青睐。轮到我表态了,非常困难,因为直到那一刻前,这个问题从来没在我的脑子中出现过。为了显得合群些,我倒也给出了答案:从指尖到臂弯那一段。异性一双结实有力的手,延伸到轮廓分明的小臂,的确是我习惯第一眼就瞧过去的。我不知道为什么,猜测可能有两个原因。
我小时候体弱多病,常泡医院,在刺鼻的药味和冰冷的针头间,最大的安慰是枕着父亲的胳膊,由他轻抚我的乱发和小脸。也许从那时起,在我稚嫩的心田里,就埋下了温暖的种子。长大后恋上一位高个子的男同学,柔滑的小手和粗壮的大手第一次碰撞,不啻于宇宙大爆炸。他轻轻地攥着我的手,是人生最幸福的事情;我静静地挽着他的胳膊,是世上最快乐的时光。
当然,后来那位男同学又去攥了别人的手,我也挽了他人的胳膊,但是没有什么能改变我不由自主对手臂的好感。它们代表着力量,能够搬去如山的重荷,更代表着呵护,可以抹去我的泪滴,拥我同看日落日出、月圆月缺。
讲完了,我都快被自己的肉麻羞到桌子底下,拉丁美女们却非常感动,一致认为我的爱法很有品位,不像她们,很快就直奔主题了。在国外住得久了,了解的风俗广了,比如仅看一下南美的狂欢节,就不难想象,东方式云山雾罩的含蓄对拉丁女友来说比高科技还诡异。但不做不等于不欣赏,我被她们一致认为最有诗意。
这场谈话其实发生在几年前,偶尔想起我仍觉得有趣。更有意思的是,就在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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