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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帝询问林少,林少告诉玉帝,他是在英国留学时候和聂左是在英国认识的。当时自己在费施库姆湾划船,没想到船体进水。自己落水前呼救,岸边的聂左发现后划船过来救了自己。这些没有问题,但是玉帝疑问,林少今年三十四岁,英国留学是十年前,那时候聂左才十四五岁,根据资料看,聂左一直生活在a市。聂左和林少的解释是,自己老爸为了自己学好英语,所以才送自己到英国来寄宿,让自己有一个良好的学习英语的环境。
这是个有秘密的人,但不是坏人。玉帝第一次和聂左吃饭,就把聂左当成可以较劲的对手。可惜没有平台能让两人竞技,现在机会来了。
玉帝听完聂左描述,对魏岚的发现,皱眉不说话,下了东城大桥后,将汽车停靠在一边静静的思考。许久后才道:“这魏岚确实有问题,假设这伙团伙是以金镶玉为首脑,我并不认为魏岚和金镶玉是一伙的。理由,金镶玉这级别做哪件事都是有计划的。按照你所说,魏岚是因为偶然的原因才去恒源地产,这不符合团队做法。因为魏岚这么做,需要首脑来评估这么做的风险。无论行动者拥有什么能力,也必须按照指挥者的指示进行。因为一次两次可能会占便宜,但是长久下来一定会出问题。金镶玉作为十大商业间谍之一,肯定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玉帝继续道:“但是我同意魏岚有一个团伙的说法。从你描述来看,魏岚是一位很适合卧底,有一定卧底经验的人。团队中有分工,一般来说,卧底具备一定电脑知识,但是绝对达不到黑客的水准。魏岚既然能短时间种下木马,说明她有一个团队,或者她是全能人才。所以我认为魏岚有目的性,但是和金镶玉没有关系。我有一点很奇怪,为什么曹凯对金镶玉只字不提?”
聂左回答:“因为曹凯抛弃了金镶玉。”
“哦?金镶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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