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很爱干净,上完厕所后迈开小短腿哼哧哼哧跑过来,叼住安杰的裤脚,喵喵示意,让安杰给它擦脚擦屁股,并催促安杰记得更换猫砂,脏了的它不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为庆祝乐乐终于长完毛,安杰专门坐车去一趟离弗兰东林镇最近的城市,卡莱。
逛进最大的一家宠物店里,挑挑选选买了一堆漂亮衣服——当然,他是瞒着乐乐偷偷前去的。
乐乐要是在场看到,必然不会同意安杰买那些娘唧唧、花里胡哨的丑东西,尾巴炸开,怒得扯起嗓子,在店里当着一众店员的面,亮爪子挠人、冲他一顿喵喵臭骂,气到安杰短时间很难哄好的地步。
安杰还很奢侈地去买一台帝国当前像素最高清的相机,珍重地放进背包里带回家。
他本不是个热爱记录生活的人,也没有什么明确的人生目标。在捡到乐乐之前,安杰没有亲人朋友,退役后了无牵挂,活得粗糙,维修店没客人便懒得经营,喝酒熬夜,哪天死了都无所谓,多余的钱都捐掉,浑浑噩噩、得过且过地活着。
但他现在养了乐乐,半死不活的阴沉气一扫而空,脸上笑容多了很多,也开始打理收拾家里卫生。
小猫咪睡得早,他也跟着早睡早起,小猫咪不喜欢闻到他身上的酒气,他就戒掉酒,只喝白开水,下巴胡茬扎到小猫,他就每天照镜子剃去青荏。
安杰还抽空,特地将荒废着堆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