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老家来年灾荒,抚养他的那户人心眼坏,知道他娘隔得远寻不得,就把他卖了换钱。当时他已经十四岁,模样俊俏,知道养父母要把自己卖给肥头大耳的富商,他看着就恶心,于是连夜逃走,最终一路流浪,乞讨为生。
他本是来寻娘的,但打听才知道,娘已经被人赎走了。
赎走他娘的是一位老相好,人待娘还不错,就是脾气不好,如果他寻上门,恐怕娘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于是白锦就没去寻他娘,终日在街头流浪。
或许是随了他爹,他天生心眼多,乞讨也能说得可怜比别人多混一口饭。他甚至混进学堂偷听,就这样学会了作诗,原本就是随便学学,白锦知道凭自己的出身,通过学习改变人生是不可能的。
可偏偏就是这项技能,真真改变了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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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苏州城突然格外热闹,听说是皇帝来了。
白锦也想看两眼,但万人空巷,挤不进去,还被人推倒踩了几脚。
想想也该洗澡了,就打算晚上去城外的小溪里洗一洗。
别看白锦天天脸黑的不成样子,他是故意摸的,本身很爱干净的。若不这样,不知道要遭遇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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