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却忘记他们乐队叫什么了。
谢淮笑意更浓,把吉他放下,伸出一只手,他真的很白,掌心纹路清晰,透着粉色。刚刚被她肖想的,在吉他上翩然起舞的手指就摊在她面前。
“我记得你,”男人比了个摇滚的手势,“笔给我,小爷给你个签名。”
今朝赶紧翻了翻包,巴掌大一只,华而不实的铺满亮片,也就塞得进去手机,更何况她是出来喝酒的,带纸笔干什么?
“啊,对不起,我没带。”她尴尬地低着头继续翻。
男人弯腰又把吉他挂在了身上,转身刚走两步,立刻又回头,他冲着今朝挑眉,语气有些调皮:“粉丝小姐,要道歉的话光是用嘴说是没用的。”
然后他不客气地抓住她的手腕,拉着她离开地铁站。
他的掌心干燥,略凉。指腹的茧子压在她手腕内侧,手臂跟着摆动,细嫩的皮肉被浅浅地摩擦着。上了电梯,人很紧,今朝被推搡着靠在他的胳膊上,白皙的胳膊相抵,一个柔软棉幼,一个壁垒分明。
男人熟门熟路地把她拉进一家KFC,很自来熟地跟她肩并肩坐在沙发椅上,手松开,倚在靠背上,今朝挺直了腰着,男人举着手机,问道:“要买可乐吗?”
“随便你,都可以。”她有些后悔搭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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