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傍晚,张奉之与隆清聊得相谈甚欢,直到当中的某个人看了看天色,方觉光阴如梭,过得实在太快了,不宜打扰别人用晚膳。而另一人也略抱歉地笑笑,老爷子病中,也该随时过去伺候云云,又言晚饭与热水会让下人送过来。
弘衣扮作张奉之的小厮,自然不可能单独住一间房,夜里下人们送来了晚膳和沐浴用的热水,一边泡着澡,张奉之一边有趣地瞧着咯嘣咯嘣嚼着肉骨头的罗弘衣。
“怎么,这肉骨头跟你有仇?”
罗弘衣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张奉之从木桶的一侧踱到了另一侧,往前凑过去仔细看,罗弘衣卸了人皮面具,憋了一天没透过气的脸庞俊美依旧,就是起了两三颗小疹子,他抓着一只糖醋猪脚,嚼得如临大敌,恨不得连骨头也一齐吞下去。
张奉之觉得有趣的同时,也不禁猜测他是到底是怎么了。
罗弘衣抬眼又看他,这次他的目光没有很快收回去,而是沿着张奉之尚滴着水的额角,一直看到了光|裸的肩膀,以及孩子似的扒着木桶边缘的细胳膊,喉头忽的紧了紧,艰难地咽下一口肉,闷闷道,“……你,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叫隆清的小子了?”
“嗯?”张奉之眨眨眼,奇怪地看着他。
“你便是对着我,也很少说那么多话。”罗弘衣越说越是透着股委屈,手上还拿着啃干净的骨头,一双大眼泛着丝丝水汽,真像某种小动物。
“生意上的事,跟你说了你也不懂。”张奉之没注意到罗弘衣古怪的表情,哗啦一声从水里站起来,大大方方地将自己的身体暴露在别人眼下,毫无自觉地伸手拿起干衣裳,跨出浴桶,简单擦了擦身上的水便套上了衣服。
罗弘衣嚼着嚼着,忽然觉得吃什么都不对味儿。
他蹭地一下站了起来,脸上烧得不可思议,慌忙移开视线,左顾右盼了一会儿,慌慌张张地想要离开,又不小心碰倒了凳子。这点动静自然瞒不过张奉之,对上张奉之那双清亮的眸子,他猛然间明白了做贼心虚是个什么感受,他当了一辈子的捕头,头一回有做贼的心情……
“那,那什么,我,我吃饱了……你,你,你慢用……”
就连说出来的话都是磕磕巴巴的,虽然没敢看张奉之,可眼角余光一直瞅着他那边儿,生怕自己这点龌龊心思被对方知道了,只怕会无地自容。
张奉之只觉奇怪,却没从他的神情中察觉出什么来,微微点头,“嗯,你也可以过来洗了,水凉了不好。”
“哦,哦……好……”
罗弘衣始终不敢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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