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漂亮。”童心晚眼睛一亮,捧着鞋,踮着脚尖旋转了几圈,坐下来试鞋。
不大不小,完美地包着她的小脚丫,抬起脚尖踢动时,大大小小的碎钻在光下华丽璀璨。
“莫越琛,你看我的鞋!”她乐了,爬到椅子上爬着,左脚脚尖立着,慢慢地抬起了右脚,直到成了一条竖线。
莫越琛的视线从她的脸,一直慢慢抬到她高抬至上方的脚尖,眸子里微光闪动。
“莫叔叔,我可以这样站半个小时。”童心晚冲他挤了挤眼睛,笑眯眯地说道。
莫越琛一个人住了这么多年,每晚回来家里都安静得像荒芜了千万年的平原,不见风光不见景,了无烟火气息。他也习惯了这样,安静,淡宁,不被人打扰。
童心晚闯进来,搅得家里风生水起,波澜不静,把他一把拽进了灯火璀璨之中。这种滋味和他以前远远看着她的时候不一样。
以前看着她,只觉得她活得热闹生动,但和他是两个世界。现在和她在一起,这只小兔子的四只小脚每天都有力地踏过他的心脏,以他的经脉为公路,在他的躯体里横行无阻。这种感觉新鲜、并且刺激。
“下来。”他喉结沉了沉,手落到她的腰上。
童心晚的腰立刻一软,直接扑到了他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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