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上自己,并不算一件对月朗不好的事情。
来到温府,可见温府也是殷实之家,下人禀报後不到半刻锺的时间,一群人就匆匆迎了上来,温父和花枝都是一脸的激动,而温母两只眼睛就像是油桃似的,很明显从回来之後就一直在哭。
“锦儿”温母唤道。
“这是我的名字吗?”月朗询问道。
“是,这是你小时候的名字”。
“很好听”月朗道,至少听起来没有一丝一毫的女气。
“你喜欢”温母期盼道。
“喜欢”。
“哥哥”温花枝道。
“哎”
月朗转脸看向那个应该是自己父亲母亲的人,道:“你们愿意认我吗?”
“当然,当然,傻孩子,你怎麽会问这麽傻的问题呢?”
“我和凌在一起”
☆、第三十七章
懒懒的站在月朗旁边的东方凌怔了一下,月朗竟然在提他,他能说他兴奋的甚至颤抖了吗?
温父激动地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
“不管怎麽样,你都是我的儿子,你喜欢的人,我也喜欢,我当然会认你”温母道,回答的毫不迟疑,铿锵有力。
月朗看向温父,温父早就被教育了一番,对男男之恋已不如开始那般的抵触:“只要你喜欢,便随你”温父小声道。
月朗道:“娘,爹,花枝”。
“唉”。
阔别了许多年重新相见,双方的感情就好像蜜汁一样,很快的融化了温父心里的那层疙瘩,反观自己的儿子,并不像自己想像那样的女孩子气,身上流露出的书生气息是别人怎麽也比不上的。
从他们的交谈中,东方凌也得知了原来月朗小时候是个极为聪慧的孩子,如果不是当初被拐,今天,凭自己的实力,也是有一番作为的。
想象中那个时候的情景,月朗应该有了自己的家庭,院子里有几个绕著他跑的小孩子吧。东方凌晃了晃脑袋,不好,这样的场景他不喜欢,现在也不错,那就这样吧,干嘛平白无故去想那些没有的事情。
於是,这一个月,他们的夥食很愉快的呗温府包了,因为他们家住了个温府的大少爷。
晚上,印著烛光,东方凌抚著怀里的月朗道:“你说,我这样算不算是被你包养了?”
月朗看了他一眼,只能看到他的下巴:“要是真的,倒好了”。
一个月後,东方凌带著月朗回去凌王府,临别依依,均是万分不舍,尤其是温母拉著月朗的手刀:“锦儿,你要是住不惯,就回来,我们一直都在这里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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