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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爷是被食物的香气刺激醒的,那会儿天色已经大亮,太阳明晃晃的,他略迷糊的看了看周围,使劲儿嗅了嗅,好香啊。顾寻看到那人终于醒了,却也不说话,只是在那自顾自的烤着兔子,亮黄而鲜嫩。白小爷咽了咽口水,窸窸窣窣的穿起衣服,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只诱人的兔子,一眨不眨。顾寻抬头瞟了那人一眼,道,收拾一下,准备上路吧。
白小爷随意应了声,系了系腰带,略松散,黑发散在身后,浑身散发着一股子慵懒气息,很是惑人。他扯了扯衣角,蹲下身来,像个地痞流氓,盯着烤兔,眼神灼灼,却一句话也不说。
顾寻挑眉,看了他一眼,又转了转手上的兔子,估摸着差不多了,慢悠悠的闻了一下,唔,可以吃了。撕下一只兔腿,递给眼巴巴那人,见那人立马眉开眼笑,乐滋滋的跑到一边吃的开心,像只兔子。
二人起身赶路,昨日虽下过雨,路面倒没怎么积水,虽是湿漉漉的,却也不会影响脚程,呃,或者说马程更合适。顾寻黑衣黑发黑靴,还骑着一高头大黑马,浑身散发着凛冽疏离的气息,而白小爷则相反,一袭白衣松松散散,黑发随意束在脑后,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笑,单就j□j马儿的气势也比那人的弱了很多,马如其人,温顺恭良的模样。
白小爷心里有些不爽快,觉得平白被那黑马抢了风头弱了自家气势,于是一厢情愿的给那两匹马起了名字,还洋洋自得,嘿,你家黑米不如我家白豆漂亮诶。眨着黑亮的眼眸,笑的嚣张又得意。顾寻修长的手指抚过黑马的鬃毛,像是在安抚它一般,眼带笑意的看了白与之一眼。白小爷不知怎么的,突然觉得窘迫起来,双腿使力,夹紧马腹,冲到了前面去。
虽还未到烟花三月,也不曾腰缠万贯,二人就以这样的装扮疾驰一路,在扬州和平江府之间的路上驿站稍作休息,给黑米白豆补充草粮,又翻身上马,向着春风十里扬州路奔去。
扬州是座雅致精巧的城市,无论是在扬州一觉睡了十年,最终却只赢得薄幸名的小杜杜牧,还是游戏人间的白小爷,对这座城市无疑都是热爱且向往的,不同的是,小杜在这座城被姑娘被世情伤了心,略落寞的离开了,而白小爷则是兴冲冲的策马从南方奔来。
白与之一向不把自己归为文人墨客之列,并非不屑,而是觉得自己实在是有些游戏人间,文人骚客所珍惜崇尚的,他并不怎么会放在心里,有些辱没文人名声的意味。他唯独偏好读些志怪j□j,整日厮混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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