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道,沉迷女色,奈何生的风神俊秀, 手可提千金,力可开山。
又道:昔年的项羽也是“力拔山兮气盖世”。所以但凡昏君,都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众人听他讲的玄妙,大声赞叹。
人群中只有江鄂扑哧一声笑出来,骂道:“这个故事讲的好。想来,那风雅颂之主只是一个多情的混蛋 。”
茶博士有了知音,连忙说:“岂止风雅颂之主是一个混蛋。这江湖恩怨,儿女情仇,说白了,也不过一 笔糊涂帐。”
吃过了馒头,茶也喝过两壶。
眼瞅着天色不早,江鄂起身往外走。那茶博士的故事讲完,早就退了场,有一个女子拨着琵琶,柔肠百 转,浅吟低唱:
叱咤生雷,
肝肠似石,
才到尊前都不同。
人间事、只婵娟一剑,
磨尽英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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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此生》的正文部分到这里就结束了,喜欢《南风》,并坚定的悲剧控的人,可以遵照《南风》的情节 ,认为江鄂被风筝同学秒杀了。跟作者一样移情别恋到这一对身上,或者坚信爱情伟大的读者们,请关 注《此生》的长番外《永相随》,且看无能的墨式辰怎么把一个“死人”写活。
在最开始构架一个属于自己的江湖时,因为看多了各大武侠名家笔下的正邪互不两立,所以就决定写一 个“太平江湖”。北燕山南东风,两家分治南北,在这种太平之下,一切的恩怨都仅仅是出于人心。所 以墨式辰在写的江湖,不是纷争的江湖,而是一个属于人心的江湖。怎么说呢,一直觉得世上最艰难的 事情并非打败敌人,而是打败自己。欲望和道德、理智和感情,究竟哪一个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当赢得 时候,真的是赢了么?当输了的时候,真的是输了么?
看过《南风》的朋友们一定记得那个别扭的风筝同学,哈哈,只能说这个孩子是某墨手下第一个玩物吧 。三年前写出了风筝这一对后,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有的读者评论的一样,果然还是因为阅历和文 笔的不足,让整个故事缺乏了力度。然后浑浑噩噩的混了三年大学,突然有一天脑子里冒出了季独酌同 学的轮廓。一直觉得小季和十三年前的风筝是双生子,相似的性格,相似的过去,唯一不同的是,一个 选择了反抗,一个选择了消沉。于是十三年后,才有了妖孽孽华丽丽的季独酌,和伪善的风筝。
当然,这只是作者这三年来的感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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