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眼见为实,你许是不许?”
“……”男人滞了一下,这女人真是半点不会害羞,一点儿不讲道理,他生硬地说道,“容我将我的小童阿福唤进来。”
沈庭筠的手拂过他的领口,“不妥,阿福年纪还小,你这嘴上被我吻得可不算好看,别吓着他了,还是本侯亲自帮你脱。”
他一时无言,可他到底希望女人能够死心,便不再出声,只当是默许。
沈庭筠解开系带,脱去他的外衣,又解开了红色的里衣,男人的胸膛便出现在眼前。他的喉咙底端与锁骨交汇处还因为刚才并不成功的接吻透出粉红,本该是胸肌的地方因为长期没有锻炼变成了酥嫩白滑的软肉。再向下便是清减的肋腹,刀伤烫伤,遍布伤痕,尽管皮肉已经被这七年时光养得细腻,伤已经没有那么狰狞,疤痕却永远无法完全除去。
沈庭筠抬眼看向他的眼睛,试图从里面找出一丝破绽,只是他半点不为所动,漠然地望着她的方向。她的手却向下划去,指尖勾着裤腰向下褪,她避开他的性器,拂过了他的腿根。指尖的触感突然变得光滑,她低头一看,就见他腿根处赫然绑着鲜艳的红绸。
指尖的皮肤颤动了一下,但男人一声不吭,沈庭筠便仍旧专心地扒下他的衣服。等到衣服全部脱下,他苍白细瘦的手臂上,青筋末端的手腕处也系着同样的红绸。
他的身体确实怪异,如果忽略腿间趴着的性器来看,微微凸起的各种疤痕下,无力的四肢与久居闺中的女子一样纤细,胸口柔软,微微肿起,而腰更是细得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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