膛便出现在眼前。他的喉咙底端与锁骨交汇处还因为刚才并不成功的接吻透出粉红,本该是胸肌的地方因为长期没有锻炼变成了酥嫩白滑的软肉。再向下便是清减的肋腹,刀伤烫伤,遍布伤痕,尽管皮肉已经被这七年时光养得细腻,伤已经没有那么狰狞,疤痕却永远无法完全除去。
沈庭筠抬眼看向他的眼睛,试图从里面找出一丝破绽,只是他半点不为所动,漠然地望着她的方向。她的手却向下划去,指尖勾着裤腰向下褪,她避开他的性器,拂过了他的腿根。指尖的触感突然变得光滑,她低头一看,就见他腿根处赫然绑着鲜艳的红绸。
指尖的皮肤颤动了一下,但男人一声不吭,沈庭筠便仍旧专心地扒下他的衣服。等到衣服全部脱下,他苍白细瘦的手臂上,青筋末端的手腕处也系着同样的红绸。
他的身体确实怪异,如果忽略腿间趴着的性器来看,微微凸起的各种疤痕下,无力的四肢与久居闺中的女子一样纤细,胸口柔软,微微肿起,而腰更是细得惊心。
她从来是不支持将一个人——尤其是女子,养成这副模样,手无缚鸡之力,遇到事情如何好好保护自己?
可男人的身体本来不是这样的,他或许本来像谢景山一样精干匀称,后来也曾像小九一样健硕有力,只是苍白的旧事让他失了那副躯体,他干涸的意志龟缩在这副怪异柔美的残躯里,沈庭筠无意去戳人伤处,只扬着嘴角看着他。
男人的表情终于有了些变化,他眉眼间露出一丝不悦与僵硬。他没能从女人身上看到扫兴,这个刚成为他的妻的女人神情里似乎有些喜欢和兴奋。
沈庭筠确实喜欢,她也没想到自己心底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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