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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领导满意,可余树奇好几年不升,让同事和街坊邻居都可惜,同事是否真心暂且不提,那些个大妈大姨是真的喜欢这个认真干活的小伙子,怎么事业就没有起色呢。
其实余树奇自己知道,他拒绝了领导的侄女,他拒绝了上级的小姑子,但是没关系,他挺喜欢现在这种感觉,一个人,慢慢地做事,做到天荒地老也好,忙到事无巨细,什么都要做,偏偏把自己忘记了,那才好呢。
那才会忘记,再也不做梦。
再也不见那只可怜的金毛犬。
出事的那几个月,余树奇连“欢”这个字都听不得,听到了都牙齿打战,现在好了,有人说时间是良药,余树奇却觉得也许更可能是毒药。
毒性之大,以至于压过了所有痛苦,只剩下命运的洪流把你带走——或者把你碾死。
余树奇还活着,所以他是被带走的那部分人。
欢欢死在他的眼前,是为了他。余树奇怎么会不记得,但谁让他公务缠身,累死累活地当公仆,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没去见欢欢,它应该不会怪他。
怪也没关系,它本来就是余树奇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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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死后,他和何佳嘉分手了,后来他的朋友问,该不会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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