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弄得人人都想要啖上一口。”
他的“担忧”毫不多余。梅丝·桑瑞,过不久姓氏要变更为奇拉格,某天她问我:“圣神在上,你新学会什么妖术用在国王身上?”我问:“怎么说?”“王上虽说原来也漂亮得过分,我从前畏惧且有点讨厌他,”她说,轻扶额头,“如今呢?如今他的美貌比作为更令我望而生畏,想得到他的冲动却比恐惧还更胜一筹;噢不是,我订婚了嘛,我喜欢埃文,所以只是说说。不过莱底希,你往后可有得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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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是白港伯爵的长子趁着夜色摸进国王的卧室。这个青年年约二十四,身手矫健,面庞英俊,不过后来从他尸体上搜出用于捆绑的绳子、可以堵嘴的软布,证明他还没有自信到认为自己一定符合坦桑格的口味,但即使如此,也不惜作出这种必被坦桑格报复的事,实在不可思议。“没准他认为能操服我,”坦桑格坐在床边,把玩那条粗绳,“然后我就会踹开你,和他双宿双栖?”
他想着那个画面就笑了:“很值得冒险不是?他想要的可是这具肉体。”他将脚收回床上,爬过来从背后抱住我,让我感受他绵软起伏的胸部。我正擦拭剑上刚沾上的血,闻言侧过头亲了他一口。
他戏谑道:“你学坏了,莱底希。”“陛下,你指什么?”我问。“没什么,做得很好。”他顺着我的脸和脖子亲了下去。
我心里知道他想说什么,但其实我一直可以为他、或者仅仅只是为了接近他杀人。约丹斯的伯父也好,古罗爵士也好,我觉得恶心,却并不后悔。围观百姓觉得我倒了血霉才抽到人熊,坦桑格和那些贵族则听说我顶替的别人,免得看到伙伴横遭毒手,但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支签是我盼望了许久、主动和人换的,只有做出些惊动王城的事,才有可能破格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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